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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万吉:电池技术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做优做强

返回列表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6-05-30 18:28:45]    |    分享 加入收藏

  2016年4月22日,由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主办的,“2016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高峰论坛”在合肥举行。本次 论坛以 “新技术、新力量、新思维”为主题,为多年来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中外企业界、学术界朋友打造一个平台,以便大家共同探讨中国新能源汽车 的发展路径。

  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不仅是集聚经济发展新动能,引领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更肩负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使命。新浪汽车作为此次论坛的独家支持媒体,将对本次论坛做全程直播报道。

  以下为陈万吉就电池的发展所做的发言实录:

  陈万吉:先介绍一下总体的背景,因为很多人,包括刚刚进入动力电池技术领域的企业他们都在问一个问题,就是说我的电池用在飞机上没有问题,为什么用在车上不行,我在这个地方统一说一下,很多电池企业都知道这个问题,第一个,车使用的工况跟飞机是不在一个层级。第二个,目前整车厂很大程度上要介入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和测试环节,但是大家可以反过来看,消费类的电池基本上没有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是将来的动力电池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话,可能会达到目前消费类电池的同一个状态,但是目前还有很大的区别。地三从产业链地位来说,动力电池是作为新能源汽车安全环保节能的一个关键部件,尤其是马凯总理在去年天津召开动力电池座谈会的时候,特别提出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目前这句话也在相关文件中作为一个非常关键的点来体现。

  从行业发展情况来看,有这么两个特点。第一个是企业参与数量是非常之多的,我们统计过一个数据,从2012年至2015年,由2012年的几十家到目前的240家,并且我们把这个数据做进一步的分析。没有包含整车配套之外的电池企业,有不完全统计可能近千家。

  第二个是刚才肖主任也提到,产能的扩张是非常的迅速,2015年已经达到400亿瓦时,但是我这边统计一个数据,可能跟肖主任可能还有一点不一致的地方,我这个统计,前十个企业应该在289亿瓦时左右,但是通过这两个方面来说,企业数量那么多,我的产能扩张非常快,但是行业非常现实的问题是,供不应求,很多企业都在反映这个问题,尤其在2014、15年,新能源汽车数量出现快速增长,但是电池有效产能完全没有达到这种需求,有企业在讲,我可能需要三千套的辆,实际供应只有1500套,这是行业现实的情况。

  第二个就是行业管理趋势来说,目前有两个相关的政策,第一个是行业通常说的44号文,就是整车企业特别熟悉的对整车行业的管理政策,目前正在修订2016年版本,其实在2012年的时候我们做过一次修订,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布,目前正在修订,这个修订乐观估计可能一两个月会有相关的消息。目前在这个规定里面,最新的稿件里面是这么提的,新能源汽车所用的汽车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均应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原则上应该进行现场考核。

  从目前进行的这几期的行业规范审查来说,目前加上这期公示的8家企业是25家,我们统计过一个数据,截至第三期,累计申报是超过90家,刚才还提到,咱们目前整个行业公告内的企业是240家,这种比例还是非常低的,另外从趋势来说,这种政策的趋势是趋紧的。审核标准也是趋严的。前两期我们都是材料审查,但是第三批有部分企业过来做了一些相关的交流,来说明一下,就是咱们企业的能力,是不是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体现了越来越严。

  这是两个大的背景,接下来我就简单的介绍一下规范条件的内容,因为很多企业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其实从规范条件来说分为九个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是二三四五六七。分为十三条,五三三二二二,总则我就简单的过一遍。

  咱们规范条件目的是鼓励优势企业做优做强,定位是不一样的,因为很多企业很关心这个问题,第三个就是目前的管理是公告管理,并且是企业自愿原则进行的。针对企业是境内的生产企业,并且是独立法人企业,不包含铅酸电池,这跟咱们目前新能源汽车补贴等各个政策中,对电池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包含单体和系统企业。

  这是企业的基本要求,分了这么五条。第一个是非常笼统的概述,但是要提醒大家,格外注意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目前主要是有两个,2004版本的企业产业2.0政策。

  第六条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消防等方面大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大家要注意一下,你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定要在有效期之内。

  第七,土地的使用权限,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主要是从保证企业及产品的一致性角度出发的,比如我是一个电池生产企业,有多大规模,但是我的厂房是租的,租了一年或者两年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将来你的生产条件都是会有变化的,所以从生产一致性来说,它对租赁厂房的权限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变成你的厂房要跟你的产品种类和规模是适应的,可能你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要提供厂房的一些结构布置,证明这个布置跟我的产品是适应的,并且从这个布置上可以看出我的生产短板在什么地方?我的产能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是对产能的要求,目前锂离子电池是2亿瓦时,但是目前有一些专家反映这个2亿瓦时太低了,我们发布这个条件的时候有特别的说明,就是是可以调整。

  第九个是标准的要求,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要有相关的标准。

  第三部分是生产条件的要求,生产条件分为三条,第一个主要是你的生产设备设施,这个可能有很多企业都不是问题,只要有钱,这都不是问题,生产环节的代线检测这一块,可能要着重提一下我的各个环节,包括滚轧、单切等等检测精度一定要符合标准,你要提供相应的设备,设备参数都要提供一些佐证。

  第十二个是现场环节的一些三类标准,大家要注意,GB30484在13年发布之后,16年的要求比15年提升了很大的一部分,你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来说我符合各方面的排放,因为这里面提到了不同种类的动力电池的废水、废气的排放限值。

  再一个是研发这方面,你必须要有研发机构、研发设备,包括一些软硬件在内,你要提供你的设备清单等等东西,研发人员这一方面,有人数和比例的要求,可能我的企业非常大,10%人数非常多,要以一白人作为一个条件。

  第十五条是研发技术能力这一块,这是非常重的一部分,需要大家提供你的作业知道书,生产工艺流程,包括验证分析能力,包括产品开发信息数据库,我的一些基本的,包括原材料分析数据,包括我的计算数据,有一个数据库支撑我的能力,当然单体和系统它的要求不完全一样,但是一定要体现你的能力。

  第十六条是标准方面的要求,刚才肖主任也提到了,目前新标准和旧标准正在交叉实施阶段,但是就规范条件来说,4月底之前,旧标准是可以的,提交完以后,通过目录,5月份之后,之前通过的这些企业必须要补交符合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就是证明我的产品是符合新国标的要求的,但是也提醒之前已经通过的企业,一定在4月底之前补充新国标的报告,5月1号之后,所有新申报的企业需要提交新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十七个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般来说需要企业出具一个证明材料就可以了。

  第十八条从汽车方面来说,作为汽车配套企业,你必须通过I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并且是正规的证书,在这里还要着重给大家提醒一下,因为咱们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成熟一批公告一批、发布一批,所以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很多企业说我这个月提交了材料,我证书是没有过期的,但是可能一个月之后,你的证书就过期了,提醒大家要注意这个情况,当然我们也会及时跟大家保持沟通。

  再一个是目前来说,要求也是非常严的,就是要建立追诉体系,包括原材料的进厂,包括原材料的测试,控制等等这些方面。

  还有就是售后,还有就是回收,售后你有一些售后的记录和体系文件,回收目前主要是说系统方面的为主。

  再一个从规范管理的流程来说,我们设置了一个在线申报系统,这里有一个网址,大家登陆网址之后,可以下载一个指南,根据指南要求,一步步提交你系统里面该提交的一些内容,另外你需要提交一些你的纸质材料到地方主管部门,或者是央企的总部来初审,初审完了之后,原则上是初审部门把你的材料递交给工信部,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是企业来递的,并且地方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包括你的现场,包括你的技术含量做初步的审核和核实。

  专家评审完之后会有一个公示的流程,公示大约在两周时间,如果没有异议的话,会对外发布一个公告。

  规范条件里面另外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已经申报通过的企业,比如说我的情况发生变更的话,一定要提交变更申请和材料,另外还得需要大家及时的提交年度的发展报告,每年度的第一季度,3月30日之前,要提交你的发展报告,同样是通过系统和纸质材料来提交,因为从政策的发布,一开始就说得非常明确,这个名单是动态管理的,如果是年度报告不能提供,或者是我的相应检测报告提交不了的话,后续名单中很有可能会剔除的。

  另外锂离子电池和规范条件的问题,当时发布这个政策的时候,说明里面还着重说道,如果做汽车动力类的,只要符合这个就OK了,但是在后续过程中,两边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并且两边不是同一个司局,大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看一下,我是不是两边都需要申报。

  这是刚才肖主任提到的7个标准。

  后面我想用几分钟时间简单回顾一下规范条件制定的一个过程,其实我们在大家看到规范条件可能就几页纸,但是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且这个调研工作我们从2012年就开始,包含专家、包括企业,包括后期出稿的无数轮的专业讨论,从最开始的备案到后续的评选,又到后来的准入,到最后的规范条件,这个过程是非常的曲折,经过大约三年的时间。

  这是目前实施的进展,15年4月份我们协助工信部组建一个专家库,对材料进行审查,有一些可能要与企业做一些交流,如果交流不够充分的话,可能要到现场进行实际的考核。

  4月17日,我们组织工信部召开了规范条件的宣贯会,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做了回应和解答。

  4月29日发布了正式的申报和通知,在同年5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9到11月,我们发布的是第一批,12到1月份是第二批,目前是第三批的公示,应该已经结束了,这两天应该会发布。

  这个地方我大致做了一个统计,就是我们前期做了一些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企业的申报情况。这个是把我们在审查过程中,汇总到专家,包括存在问题比较多的一些方面做了一个总结,主要是这几个方面,像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等等这几个方面,像有一些,就是我的企业的基本情况,比如说肯定很多企业都有,但是我在提交的时候不全,所以大家还是尽可能全的把你的材料提供全面,放置在沟通过程中耽误大家的时间。

  包括研发能力,尤其是产品开发数据库,研发能力这一条是十七条中最重的一条,相关的要求,包括专家审查把握的尺度是最严的,生产能力就是我的自动化生产和在线检测这一块都是相对比较弱的,质量保证方面就是追溯体系和生产管理数据库这两个可以放在一起说。

  这个想跟大家解释的是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目前规范条件不同。

  第一,是目的不同规范条件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是引导产业转升级。第二是执行部门不同,规范条件是装备司,锂离子规范条件是电子司。第三个是政策效力不同。这两个政策对它都有引入和要求,规范条件来说,可能它的政策效力会更强,另一方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对它引证,这是实际的情况,大家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来决定我是不是来申报?

  再一个就是几个新国标的时间节点的实施问题,因为很多企业在问,这个国标业内有不同的说法,我在这个地方给大家列了一下,让大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第一个是刚才肖主任提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时间节点是2016年7月1日,所有企业要按照这个要求提交新的申请报告,发布新的车型目录,这个里面要求,2016年7月1日之后,所有的产品要满足这三个标准要求,大家要注意是三个标准,484、485、486。也就是说我在7月1日之前,我已经通过了目录,7月1日之后,我的产品也要符合这个要求,7月1日之后,新申请的企业你的产品必须要提交符合这些目录的报告。

  第二个是规范条件,规范要求时间节点是5月1日,它的要求是七个标准,不只是刚才推广应用车型里面的三个应用标准。很多企业在说,我这个过不了,没有这个标准上不了目录,那个目录是公告的目录,不是推广应用车型的目录,大家一定要区分开。第三个是准入管理规则,准入管理规则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当然之前透露过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是2016年7月1日,还有一个是2017年1月1日,它里面的标准要求也是不一样。

  所以这是几个对标准要求的列表,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还有一个问题是目前很多的包括公告、包括目录,都要求大家我要提交什么样什么样的报告,但是检测机构的检测里面没有,能不能跟得上,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目前还缺一家,从车辆通告角度来说是6+2,现在少一家客车检测机构的,我们也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就是调研。

  另外大家要注意,目前新国标的检测周期是75天左右,目前因为检测机构完全具备这个能力的很少,所以他们的任务排得特别的紧。

  我的介绍就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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